苏州农产品全面无公害化将有法可依 |
| 发布时间:2006-10-30 10:4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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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 应慧)昨日,记者从苏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工作会议上获悉,11月1日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正式实施。它的颁布实施,为2010年苏州市地产农产品全面实现无公害化提供了法律依据。
2001年,苏州启动了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工作,到目前,全市已拥有无公害农产品525个、绿色食品515个、有机农产品66个,“三品”总量累计达到1106个,注册农产品商标280个,创建市和市级以上名牌农产品104个,均居全省和全国前列。另外,对苏州著名的“洞庭碧螺春”茶叶、“阳澄湖大闸蟹”两大特色优质农产品先后实施了原产地保护。
有关人士介绍说,苏州每个市、区选择的2到3个基础条件好的镇将作为试点镇,率先全面实现无公害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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