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三年内培育二十五万家“农村超市” |
|
| 发布时间:2005-2-24 11:00:58 |
〖加入我的书签〗 〖关闭窗口〗 |
|
|
|
商务部22日发布了《关于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的通知》。根据通知, 我国将在未来三年在全国选择部分县市培育出25万家新型“农家店”,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 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消费经营网络。
据商务部市场建设司有关人士介绍,计划培育的这25万家“农家店”,是城市连锁超市向农村延伸的具有现代流通方式的“农村超市”。其中, 乡镇级“农家店”原则上以批零结合的综合性服务为主,鼓励其从事农资、 日用小商品的批发与零售经营,以及政策允许的农副产品购销业务等。 村级“农家店”则以零售服务为主。
《通知》称, 25万家“农家店”将通过以下三种途径建设而成:一是引导各类大中型流通企业直接到试点县市的乡村投资建立、 改造连锁“农家店”。 二是鼓励各类大中型连锁企业通过吸引小型企业加盟的方式到乡村建立、改造“农家店”。三是支持各类中小型企业通过自愿连锁, 即企业自愿结合,统一采购、统一建立销售网络的方式建设“农家店”。
与城市相比,我国农村商业基础设施建设普遍比较薄弱, 已成为城乡消费差距逐步拉大的一个重要原因。通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建立新型农村市场流通网络,将有利于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保障农民方便消费、 放心消费。
另据相关人士介绍,目前商务部正在拟定“农家店”的建设标准。 并且正在通过寻求国家财政和税收方面的支持, 吸引大型连锁企业对农村已有的流通网络进行改造,最终在3年内完成对25万家新型“农家店”的培育。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