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屯市场积极贯彻落实《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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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8-6-6 8:2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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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是国家“限塑令”实行的第一天,为落实《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水屯市场采取多项措施,层层落实监督责任,确保达到“限塑”的要求。
一、领导重视,加大宣传力度
市场采用广播、横幅等形式在整个市场进行宣传,让商户和来往人员了解《办法》中的每一条规定,明白“白色污染”的危害性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的重要意义,使大家牢固树立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意识。
二、责任到人,检查监督到位
按市场东、西、南、北及广场五个区域,市场领导要求各区以区经理为第一责任人,挨家挨户检查监督,向在市场经营的商户给出了明确规定,即:严禁商户销售塑料袋,不准商户使用违规塑料袋。且要求各商户从6月1日严格落实《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
三、节能环保、有偿使用,建立台帐,统一订制、统一发放
5月中旬市场就召开会议,为市场统一使用国家规定的塑料袋研究制定方案。研究决定,由市场出面与塑料袋生产厂家主动联系,本着质优、价廉、环保的原则将塑料袋在制作过程中加入可降解物质,保持一定的使用周期,并且不提高价格。目前,市场已完成订制四种共50万只符合国家规定的塑料袋,且建立了塑料购物袋购销台帐,对生产厂家的资质材料进行了备案,对所销售的塑料袋进行明码标价,由市场统一发放给了东、西、南、北及广场五个区的商户并要求有偿使用。
经过努力,目前市场各方面工作已落实到位,全体商户使用的塑料袋全部由市场统一发放。同时市场将长期执行《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严格监督各商户的使用情况,为规范市场、营造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的良好氛围而努力。
市场中心宣传办 刘天祥
200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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