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做大远洋渔业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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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7-10-9 11:4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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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工商时报
山东近日出台政策重点发展大洋性公海渔业,拉长产业链,走稳步发展、多种经营、龙头带动、完善配套的路子,加快远洋渔业发展,力图建设海洋经济强省。
积极推进企业间的合作,增强远洋渔业发展的整体优势。山东鼓励企业在自愿的前提下,“大并小”、“大带小”,以股份联营等多种形式组建经营紧密型的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改变分散经营、各自为战的状况,提高全省渔业的整体实力和抗风险能力。鼓励社会力量通过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远洋渔业发展。鼓励渔民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的基础上,联合投资远洋渔业。积极争取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的优惠贷款,吸引外商投资山东远洋渔业相关产业。支持远洋渔业企业在境内外上市,鼓励远洋渔业企业积极承担我国政府的援外项目。
山东将通过整合资金、人才、技术实力和市场销售网络等资源,逐步建立起若干家规模化生产、集团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现代化远洋渔业企业,建立技术服务、渔需物资供应、产品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配套完善、分工协作、互利互惠的产供销一体化和渔工贸一条龙的产业化体系,延长产业链条,增加规模效益,推进全省远洋渔业产业化进程。
鼓励和扶持龙头企业在山东远洋渔船相对集中、渔业资源相对稳定的海域或临近国家和地区,建立产、运、销配套的远洋渔业基地。
在资金和政策等方面山东对远洋渔业龙头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对远洋渔业企业的远洋渔船建造、购置和改造等方面的贷款给予贴息。采取综合措施,增加对远洋渔业的投入,加快远洋渔船技术改造,推动山东远洋渔业产业升级,增强远洋渔业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据悉,发展远洋渔业,不仅是争取海洋渔业权益、参与国际资源分配的需要,而且也是优化山东省渔业结构,加速现代渔业进程的必然选择。实施“走出去”战略,把发展远洋渔业作为渔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是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见习记者 关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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