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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下午2:30分,水屯市场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条例已经在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此条例共六章计四十六条,对什么是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有了较为严格的划分,对事故的处理、调查、汇报都有了较为细致、明确的规定,是目前对生产安全事故最全面、最细致、最明确的法规。
在会上由办公室同志对本条例进行了宣读,并对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对本条例的重点部分进行了讲解、举例,对关于市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布置和安排。
最后,市场总经理于殿华同志语重心长的说:“同志们,生产安全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希望大家不仅能够学习好本条例、理解好本条例,并且还要把本条例灌输到市场商户的头脑中、思想里,让每名商户都能知法、懂法、守法”。我相信,只要大家共同努力,水屯市场就能变得更美好;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水屯市场才能变得更和谐。
水屯市场信息办 信息员:师清才 200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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