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制定食品进口新规定 国内企业应积极应对 |
| 发布时间:2003-10-14 13:45:41 |
|
〖加入我的书签〗 〖关闭窗口〗 |
|
|
美国日前对食品进口的登记注册和申报两个方面制定了新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提醒国内相关企业在对美国出口食品时,要及时了解新规定,以免出口受阻。
美国发布的新规定要求,所有对美国出口的食品及饲料生产、加工、包装、仓储企业都必须到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进行登记注册,没有登记的外国食品和饲料将在入境时被扣留。
同时,规定还要求,进口食品、饲料在到达之前5天内通过电子方式接受并确认申报的相关信息。货物到港时,承运人必须持有提前通报确认件,否则无法通关。这些规定将从今年12月12号起生效。据了解,目前美国是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第四大市场,这些新规定涉及的我国企业比较多,因此国家质检总局提醒国内相关企业积极应对,保证货物顺利出口。
|
|
|
|
|
| 关于我们 | 工作机会 | 网站指南 | 会员注册 | 联系我们 |
|
|
服务热线:010-88596110/20/30 Email:Service 99sj.com QQ:865196097、3991902
京ICP证040956 京ICP备06041248号-1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备案编号:1101081656 北京松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