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办公室免费注册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松际首页 农业快讯 市场·价格 贸 易 经销商 会员店 基地销售 食品企业 科 技 商 务
农业快讯  贸易快讯  新农村建设  基地商情  行业动态  食品安全  外贸知识  政策导向  结构调整  生态农业
致富经验  会展信息  特种种养殖  业内主管  龙头企业  项目招商  国际交流  业内主要媒体
当前位置:松际首页 > 农业快讯 > 文章阅读
会员登录 会员登录 发布供求 发布供求 发布产品 发布产品
搜索 新闻

农业部关于印发《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网站:东莞信立国际农产品贸易城
发布时间:2006-9-1 11:11:49 加入我的书签〗 〖关闭窗口
                    农医发[200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业、农牧)厅(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加强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防止出现公路“三乱”,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护养殖业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

                          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
               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国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置及监督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设立的临时性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
  第三条 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置要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省际间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可联合设站。
  第四条 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由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动物防疫工作需要向省级人民政府申请,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设立,同时报农业部备案。
  第五条 农业部主管全国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监督管理工作,可委托县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本辖区内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
  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具体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可委托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
  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派出机构。
  第六条 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主要职责:
  (一)查验相关证明,检查运输的动物及动物产品;
  (二)根据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需要,对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实施消毒;
  (三)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发现动物疫情,按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五)对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的有关情况进行登记。
  第七条 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二)有检查、消毒场地;
  (三)有夜间监督检查所需的照明设施、标志及人员安全防护设施设备;
  (四)有消毒、检疫、监督等设施设备;  (五)有执行监督检查任务需要的工作人员。
  第八条 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工作人员由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培训、考核,考核合格的,颁发资格证书。
  第九条 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工作人员应着装整齐、持证上岗,坚守工作岗位,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第十条 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工作人员对运输的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查后,对符合规定、证物相符、检查合格的,在检疫证明上加盖全国统一格式的“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监督检查专用章”,应做好相关登记。
  需要补检、消毒收费的按国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主管机关、设站依据、执法依据及职责、执法程序和内容、收费标准和处罚依据、上岗人员情况,以及省、地、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前方应当设立明显标志,提示运输动物、动物产品车辆停车接受检查。
  第十二条 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定期报送工作情况。
  地方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定期汇总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有关情况,并逐级上报至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定期汇总全国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有关情况,报农业部兽医局。
  第十三条 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应当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强化省际间流通环节监督执法协作工作。
  第十四条 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要积极与纠风、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配合,严格履行职责。
  第十五条 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应当依照规定全额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第十六条 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法追究工作人员本人和主管人员的责任。
  第十七条 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相关技术规范由农业部制定。
  第十八条 铁路、航空、港口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发布单位:农业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2008-8-7)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008-8-7)
·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 (2008-4-15)
·国务院关于切实落实政策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的紧急通知 (2007-8-15)
·农业部公告 第896号(禁止直接或间接从英国输入偶蹄动物及其产品) (2007-8-8)
·8部建设行业文件法规9月1日起实施 (2007-6-7)
·农业部出台《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单位认证管理办法》 (2007-5-2)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缴纳登记注册费管理办法的通告 (2007-3-25)
·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 (2007-1-15)
·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7-1-12)
建设信息高速路



服务行业信息化
文章查询
关键字:
类 别:
行业动态 ·辽宁绥中11月20日地产动态
·禹州药市11月20日快讯
·河南西峡11月20日地产动态
·三棵树药市11月20日快讯
·普宁药市11日20日快讯
·大兴安岭野生中药材连年遭恶采
·近期山东地区肉鸭市场走势分析及09年展望
·浙江余姚:野鸭养殖“钱”途光明
·漳州花卉出口年均增长超100%
·浙江台州西兰花和柑橘首次来沪展销
·陕西果汁出口遇寒冬企业目光向内求生存
·河北省迁安大白菜种出新花样
·印度-减产并不意味着将进口食糖
·受三聚氰胺事件影响 10月份河北乳品鲜蛋出口为
最新价格查询
品种: 省份:
市场:
市场大户供求信息 【供应】特级陈皮
【供应】月添月翅精
【供应】大土尤
【供应】味正鲍鱼素
【供应】进口美极
【供应】香脆素
【供应】白雪清酒
【供应】肉香素
【供应】网皮
【供应】食用金铂
【供应】旧包装海莲鲍鱼素
【供应】金宝鸡汁
【供应】椰子粉
【供应】日本盛清酒
农业快讯 ·海南省农产品出口逆势大涨五成
·国务院原则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草案
·江苏省首家农产品专业合作联社挂牌
·国际农产品价格寒冬将来临
·国务院部署农田水利建设新任务
·山东省财政紧急拨付1.8亿元补贴能繁母猪养殖户
·莘县“小细节”做好增收大文章
·白菜价格暴跌每斤收购价8分钱 菜农不舍卖
·江西农产品出口逆势上扬
·天津武清黑色系列农产品摆上航天员餐桌
·牛盾副部长:发展一村一品共建和谐美好新农村
·山东:5.5%的耕地产出8%的粮食
·潍坊扇贝漂洋过海
·无锡前三季农产品出口增长112.6%
 
关于我们 | 工作机会 | 网站指南 | 会员注册 |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010-88596110/20/30 Email:Service99sj.com
北京松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证040956
农业快讯 市场价格 贸易 经销商 基地销售 食品企业 科技 商务 会员店